一、负责制定并执行学院妇委会工作计划。
二、负责参与学院有关妇女儿童重大问题的决策,督促学院贯彻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与规定。
三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,抵制一切歧视、虐待、侮辱、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。
四、负责监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落实情况,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。
五、加强妇联组织之间的联系,学习和交流妇女工作经验,协调、推动各方面为妇女儿童的身心发展服务。
六、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,团结、动员广大女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。
七、负责反映女职工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